专业领域名称(中文):艺术设计
专业领域名称(英文):Art Design
归属专业学位类别:艺术 专业领域代码:135108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设计技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艺术设计专门人才。能够胜任设计机构、研究机构、院校及政府等部门所需要的艺术设计实践、管理、教学、艺术设计活动策划和组织等工作,并具备自主创业的能力。
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详见学校《研究生管理规定》)
三、研究方向
本领域包含以下3个研究方向:
1、产品设计艺术
2、视觉设计艺术
3、数字媒体艺术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1、实行双导师制,聘请同行业高水平的专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
2、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素质培养,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训练与艺术设计实践等手段相结合的方式。
3、创造艺术设计实践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学时数和学分比例。
4、课程学习和教学实践环节,须按教学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实践时间一般不少于12个月,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不少于6个月。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1、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艺术设计领域的课程由必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实践课)和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实践课)组成。公共基础课着重提高学生的总体素质;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实践课着重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综合能力;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实践课,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多种选择,为其个性发展提供空间。
2、艺术硕士专业实践环节包含专业实践、专业展览、专业讲座、国际(国内)艺术设计考察、艺术设计作品(或撰写学术论文)、专利申请、专业比赛获奖等。
3、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不少于54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与环节学分占60%以上,具体学分设置如下:
公共基础课不少于8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实践课)不少于22学分;
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16学分;
选修课程不少于8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细则详见附表。
六、毕业及学位考核
艺术设计领域专业学位的申请,在修完规定课程并获得规定学分后,须完成毕业考核。毕业考核包含毕业设计创作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毕业设计创作展示水平是毕业考核的主要方面,应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毕业设计创作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公开进行。
(一)毕业设计创作展示要求
1、毕业设计创作的作品必须思想正确、主题鲜明,符合公共媒体及平台播放或发布标准,反映出明确的创作思想、较高的艺术创意与制作水平,以及作者驾驭设计作品的能力。
2、毕业设计创作的作品表现形式要有创新性,能充分体现创作者的设计思想、技巧、表现风格及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3、毕业设计创作的作品必须是硕士在读期间独立创作完成,至少完成1套完整的设计项目,且应与毕业学位论文或相关实际科研课题有密切联系。
4、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具体数量要求如下:
(1)产品设计艺术,完成实物或模型至少1套进行展览,每套提交展板至少4张,尺寸900X1200mm。
(2)视觉设计艺术,贴合选题完成至少1套设计方案进行实物展览,提交展板至少4张,尺寸900X1200mm。
(3)数字媒体艺术,独立完成与数字动画、虚拟现实艺术等有关的作品至少1部,并进行动态展示,每部作品提交展板至少4张,要完整体现出设计流程,尺寸900X1200mm。
5、毕业创作考核合格方能参加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位论文要求
1、毕业(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和参与的科研或实践项目有一定的相关性。
2、论文内容应注重将专业理论知识应用到艺术设计研究上,研究课题应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和一定的理论水准。具体要求如下:
(1)文献综述应对选题的国内外相关研究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
(2)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研究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能在某些方面提出独立见解。
(3)论文工作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理论深度,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4)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应有创新性。
(5)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格式规范。
(6)论文的核心部分字数不少于0.5万字符(不含图、表及附录)。
(7)附录部分,必须包含完整、详实的毕业设计的创作过程与成果文件。
(8)论文强调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尊重他人的科技劳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知识产权法》等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法规,严禁任何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擅自使用他人署名、他人实验数据或未公开的学术成果等行为。
3、论文的工作程序至少应包含开题答辩、中期答辩、毕业答辩等过程。其中,论文自开题后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少于12个月。
(三)毕业考核相关组织
毕业考核由专业能力展示考核委员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成员均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及相当职称的专家5-7人组成,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课程设置及学分
类别 |
课程名称 |
课程编号 |
学时 |
学分 |
学期 |
开课院部 |
备注 |
学位课 |
公 共 课 |
英语综合 |
002001 |
48 |
1 |
I |
外国语学院 |
必修 |
应获至少8学分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002002 |
36 |
2 |
I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必修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人文社科类) |
002004 |
18 |
1 |
II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必修 |
听说工作坊I |
080002 |
16 |
1 |
I |
外国语学院 |
必修 |
科技英语翻译 |
080003 |
32 |
1 |
II |
外国语学院 |
任选一门 |
学术英语写作 |
080004 |
32 |
1 |
II |
外国语学院 |
雅思培训 |
080005 |
48 |
1 |
II |
外国语学院 |
听说工作坊II |
080006 |
16 |
1 |
II |
外国语学院 |
必修 |
艺术原理与美学 |
122001 |
24 |
1 |
I |
书法学院 |
必修 |
专业课 |
艺术概论 |
122045 |
32 |
2 |
I |
艺术学院 |
必修 |
应获11学分 |
艺术史研究 |
122046 |
32 |
2 |
I |
艺术学院 |
必修 |
艺术心理学 |
122047 |
32 |
2 |
I |
艺术学院 |
必修 |
艺术创作方法研究 |
122005 |
32 |
2 |
I |
书法学院 |
必修 |
当代艺术与设计 |
122004 |
48 |
3 |
I |
艺术学院 |
必修 |
专业 实践课 |
设计管理与策划 |
122021 |
32 |
2 |
II |
艺术学院 |
必修 |
应获11学分 |
设计思维与创意 |
122055 |
32 |
2 |
II |
必修 |
产品设计专题 |
122013 |
48 |
3 |
II |
艺术学院 (任选一门) |
必修 |
视觉传达设计专题 |
122010 |
48 |
3 |
II |
必修 |
数字媒体设计专题 |
122012 |
48 |
3 |
II |
必修 |
兵器美学与复杂产品设计实践 |
122026 |
48 |
4 |
II |
艺术学院 (任选一门) |
必修 |
传统文化与视觉传达设计实践 |
122027 |
48 |
4 |
II |
必修 |
动画与数字美学设计实践 |
122028 |
48 |
4 |
II |
必修 |
选 修 课 |
公共选修课 |
日语 |
080007 |
32 |
2 |
I |
外国语学院 |
选修 |
应获至少2学分 |
德语 |
080008 |
32 |
2 |
I |
外国语学院 |
选修 |
法语 |
080009 |
32 |
2 |
I |
外国语学院 |
选修 |
俄语 |
080010 |
32 |
2 |
I |
外国语学院 |
选修 |
创新能力与工程素养讲座 (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2学时/工程伦理4学时/心理健康教育专题2学时/研究生信息素养4学时/.科技论文写作2学时/知识产权法4学时/创新创业指导2学时) |
002006 |
20 |
2 |
Ⅱ |
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部(处)/经管学院/学报编辑部/人文学院/经管学院 |
必修 |
专业 实践课 |
设计基础与形式语言 |
122056 |
32 |
2 |
II |
艺术学院 |
选修 |
应获至少6学分 |
图形设计研究 |
122014 |
32 |
2 |
II |
选修 |
传播设计研究 |
122015 |
32 |
2 |
II |
选修 |
网络艺术设计 |
122018 |
32 |
2 |
II |
选修 |
实验影像实践 |
122019 |
32 |
2 |
II |
选修 |
产品实践美学研究 |
122020 |
32 |
2 |
II |
选修 |
交互设计实践 |
122022 |
32 |
2 |
II |
选修 |
陕西民间艺术创新设计 |
122057 |
32 |
2 |
II |
选修 |
实 践 环 节 |
专业实践 |
121005 |
12个月 |
10 |
III- IV |
实践报告1篇,正文不少于5000字。 |
应获学分14 学分 |
专业展览 |
121016 |
2次 |
2 |
III-VI |
展览总结报告2篇,每篇正文不少于2000字。 |
专业讲座 |
121021 |
8次 |
1 |
I-V |
学习报告8篇,每篇正文不少于2000字。 |
国际(国内)艺术设计考察 |
121007 |
3周 |
1 |
III-V |
考察报告1篇,正文不少于3000字。 |
发表艺术设计作品或学术论文 |
121010 121011 121012 |
|
最多可获 3 |
I-V |
设计作品、学术论文须在公开发表物见刊;根据公开发表物的级别认定学分:普刊1学分、核心2学分、收录3学分;需提交刊物原件,不认可稿件录用证明,收录需提供收录证明由院学位分委会认定,最多可获3学分。 |
应获学分至少 2学分 |
专利 |
121020 |
|
最多可获 3 |
I-V |
授权外观设计专利获1学分、实用新型2学分、发明专利3学分;需提交专利证书或授权证书原件,不认可专利受理书;由院学位分委会认定,最多可获3学分。 |
专业比赛获奖 |
121013 121014 121015 |
|
最多可获 3 |
I-V |
国家级优秀奖、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3学分,省部级优秀奖、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2学分,厅局级、校级优秀奖以上1学分;设特等奖的与一等奖对应,只设优秀奖的按一等奖对应,入围按优秀奖对应;大赛必须为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认可的组织机构,需提交证书原件,由院学位分委会认定,最多可获3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