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名称:美术 专业领域代码:135107
一、培养目标
美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美术创作专业人才,以及胜任文化艺术事业与产业方面所需的创作、管理与策划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研究方向
本领域研究方向:书法创作与研究。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1.全日制艺术硕士(美术领域)研究生的培养,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素质培养,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 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
3.全日制艺术硕士(美术领域)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1学年的专业实践。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
4. 全日制艺术硕士(美术领域)研究生的培养分三个主要环节,即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其中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环节采用学分制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由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
1.学分管理:实行学分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5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专业选修课)与实践类环节(实践环节)不少于33学分;公共课不少于9学分;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36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10学分。
2.实践环节:包含专题研究、专业实践、专业展览、专业讲座、国际(国内)艺术考察、书法作品(或撰写学术论文)和专业比赛获奖。
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见附表。
六、毕业考核
美术领域专业学位的申请,在修完规定课程并获得规定学分后,须完成毕业考核。毕业考核包含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水平是毕业考核的主要方面,应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公开进行。
(一)、专业能力展示要求
1、作品必须思想正确、主题鲜明,符合公共媒体及平台播出或发布标准,反映出明确的创作思想、较高的艺术创作水平,以及作者驾驭艺术作品的能力。
2、作品表现形式要有创新性,能充分体现创作思想、艺术技巧、表现风格及扎实的专业知识。
3、作品必须是硕士在读期间独立原创作品。
4、需展示书法与篆刻原创作品15幅。
5、毕业创作考核合格方能参加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位论文要求
1、学位论文可以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应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具体形式可以是学习体会、实践报告、案例技术与风格解析等。也可以是本专业领域相关问题的研究。
2、论文内容应注重将专业理论知识应用到艺术研究上,研究内容应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和一定的理论水准。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写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应有创新性和理论深度。
(2)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版式规范。
(3)论文的核心部分字数不少于2.0万字符(不含图、表及附录)。
(4)附录部分,必须包含完整、详实的创作过程与成果文件。
(5)论文强调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尊重他人的科技劳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知识产权法》等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法规,严禁任何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擅自使用他人署名、他人实验数据或未公开的学术成果。
3、论文的工作程序至少应包含开题答辩、中期答辩、毕业答辩等过程。其中,论文自开题后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少于9个月。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毕业考核委员会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